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7届,共推出逾万幅佳作,全面展现了中国当代摄影事业的发展。今年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展”)将于2021年下半年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举办,今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怎样的获奖作品可以深受评委的青睐~
历年大赛入展作品
第一届│1957

1957年 第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过马路 王一波 柯复 摄

1957年 第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妈妈!到那边去! 唐遵之(香港) 摄

1957年 第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在结婚登记处 李仲魁 摄
第二届│1958

1958年 第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赶麻雀 王玉山 摄

1958年 第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车如流水马如龙——河南省安阳县钢铁基地的运矿大军 魏德忠 摄

1958年 第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节日的欢欣 兰志贵 摄

1958年 第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里弄妇女大战钢铁 张祖麟 摄

1958年 第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画家在农村 时盘棋 摄

1958年 第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欢送志愿军归国 吕厚民 摄
第三届│1959

1959年 第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引水上山 茹遂初 摄

1959年 第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跳板 石少华 摄
第四届│1960

1960年 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打黄羊 宝音朝克图 摄

1960年 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引水上塬 李生才 摄

1960年 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您好,古巴格瓦拉叔叔 李基禄 摄
第五届│1961

1961年 第五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客人来到草原 张甸 摄

1961年 第五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向世界最高峰进军 陈雷生 摄
第六届│1962

1962年 第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翻越冰崖 杨明辉 摄
第七届│1963

1963年 第七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 张峻 摄

1963年 第七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高原医生 宋士敬 摄

1963年 第七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怒江飞渡 周子幽 摄
第八届│1965

1965年 第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时传祥和他的新伙伴 喻惠如 摄
第九届│1965

1965年 第九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大队卫生员 俞创硕 摄

1965年 第九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福建前线军民向敌岛发送宣传品 王玉崑 摄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1969

1969年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十周年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搏 陈复礼(香港) 摄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1973

1973年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打靶 李虎 摄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1974

1974年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十五周年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寻找水源 谭志强 摄

1974年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十五周年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草原轻骑 陈俊山 摄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1975

1975年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边防战士乒乓赛 李振森 摄
第十届│1977

1977年 第十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山区合作医疗站 张新政 摄
第十一届│1979

1979年 第十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技术讲座 蒋铎 摄

1979年 第十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见缝插针 徐裕根 摄

1979年 第十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谈谈恋爱经过 黄景达 摄
第十二届│1982

1982年 第十二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新炊间房梁 曾越 摄
第十三届│1984

1984年 第十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升 周顺斌 摄

1984年 第十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主人 田捷民 摄

1984年 第十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渴求 尚共社 摄
第十四届│1986

1986年 第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狂舞 吴宗其 摄

1986年 第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生死线上 江志顺 摄

1986年 第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士兵 武治义 摄
第十五届│1988

1988年 第十五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无名小站 冯建新 摄

1988年 第十五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人 朱穗风 摄

1988年 第十五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大学生卖报 周国强 摄
第十六届│1990

1990年 第十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来自后台的歌声——腿有残疾的72岁高龄的著名表演艺术家李波 刘广辉 摄

1990年 第十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希望 邱晓明 摄

1990年 第十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白头到老 盛琦 摄
第十七届│1994

1994年 第十七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深圳8·10股潮 张新民 摄

1994年 第十七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将了谢军姐姐一军 刘书义 摄
第十八届│1997

1997年 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陪读 田鸣 摄

1997年 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矿上的弟兄们 彭波 摄
第十九届│1999

1999年 第十九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生死簰州湾 李靖 摄

1999年 第十九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信任考场 张治平 摄
第二十届│2002

2002年 第二十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英雄探妻 袁学军 摄
这位名叫张良善的人是阿里军分区叶城留守汽车营的干部。他常年驾着军车奔驶在险象环生的高原公路上,一次执行紧急任务时,家中的妻子因病连同未及生下的孩子死去了。8年过去了,他多次怀着悲愤来到妻子的坟前寄托自己的哀思。
第二十一届│2004

2004年 第二十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草本年华 袁徐庆 摄
第二十二届│2007

2007年 第二十二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谢罪之旅 郭亮 摄
2006年5月9日,日本僧人岩田隆造来到辽宁省辽阳市的“万人坑”。他在累累白骨前跪拜诵经,为亡灵祈祷忏悔。这里埋葬着数千具中国劳工的尸骨,见证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证。

2007年 第二十二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游牧(组照之一) 阿音 摄
第二十三届│2010

2010年 第二十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达错一家人 朱丹阳 摄

2010年 第二十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每天的早晨 杨健 摄
2009年6月3日,山东省青岛市第一海水浴场。每天早晨,市民再次健身锻炼。

2010年 第二十三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众志成城托举生命 刘应华 摄
第二十四届│2012

2012年 第二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幸福 金云钟 摄
2011年5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煤建路。环卫工人张景和坐在路边绿化带的水泥台上,膝头坐着6岁的孙女。老人双手捧着孩子的脸,爷孙俩正在亲热。

2012年 第二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大国之翼(组照之一) 沈玲 摄

2012年 第二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蒙古马(组照之一) 王争平 摄

2012年 第二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南水北调移民(组照之一) 陶德斌 摄

2012年 第二十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莫言获诺奖后 廖攀 摄
2012年10月18日,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在北京出席中国艺术研究院举办的“祝贺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座谈会”,这是莫言获诺奖后公开露面。
第二十五届│2015

2015年 第二十五届中国摄影艺术展览 喂食爸爸 燕雁 摄
2014年5月21日,在山西省儿童医院病房里,王志华在给女儿喂食,还没等父亲嚼碎,王可然就张大了嘴,如同一只待哺的幼鸟。王志华3岁的女儿王可然患了一种罕见的疾病——“贲门失驰缓症”,牙齿脱落,无法咀嚼进食。为了让女儿能吃点东西,王志华就将食物嚼烂后再嘴对嘴喂给她,由于王可然不停地呕吐,这样的喂食动作每天要重复无数次。

2015年 第二十五届中国摄影艺术展览 民警接待室(组照之一) 潘永强 摄

2015年 第二十五届中国摄影艺术展览 我的家(组照之一) 曹隆华 摄
第二十六届│2017

2017年 第二十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沙场点兵 范显海 摄
2017年7月30日,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阅兵在内蒙古朱日和训练基地隆重举行。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以庆祝建军节为主题的盛大阅兵,是野战化、实战化的沙场点兵。

2017年 第二十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同床异梦 卢正华 摄

2017年 第二十六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温暖的小手 向文祥 摄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展”)将于2021年下半年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举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7届,共推出逾万幅佳作,全面展现了中国当代摄影事业的发展。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契机,倡导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1.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尚图坊截稿时间:2021年7月5日
3.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org.cn/)首页,进入注册专区,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
参加多媒体类作品评选的投稿者,按要求上传文字信息,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并将多媒体作品存储在U盘中,随表格一并寄送国展组委会办公室。
4. 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5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 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 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凡在历届国展中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
第28届国展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300件。
(一)纪录类(约14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伟大变革,以及脱贫攻坚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 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 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 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 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 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12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三)创意和商业类(约30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创意和商业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创意和商业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四)多媒体类(约10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多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国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在评选系统上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调取作者输出制作的纸质作品统一评选。
投稿者接到入围终评的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
1. 纸质照片(与投稿电子文件一致),长边不超过12英寸(含白边)。所有作品不得装裱,组照须用胶带按顺序粘连。
2. 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
3.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
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
1.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 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
4. 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5. 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文艺网和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6. 本届国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 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
8. 凡在本届国展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10名)颁发“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名)颁发“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9.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展览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 编:100007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参赛表及注意事项.doc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参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