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家之福家居艺术摄影大赛
第四届家之福家居艺术摄影大赛将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本次大赛将以弘扬家居文化为宗旨,以“都市家居,幸福生活”为主线,以“魅力家居”为摄影主题,全面展示深业家之福不同品牌家居的设计风格,家居生活幸福瞬间,共同感受家居带给人们的唯美生活品质。 此次摄影大赛由深圳市深业家之福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主办,诚邀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深业家之福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学会 深圳旅游摄影俱乐部 深业摄影学会
二、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24日 2、拍摄时间:2012年11月25日(星期天)9:30-17:00 3、作品征集: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23日 4、作品评审: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 5、颁奖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10:30
三、活动地点: 1、拍摄地点: 家之福旗舰店、博览中心场内及外观 2、签到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3045号家之福旗舰店一楼 3、颁奖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3033号家之福博览中心
四、报名及作品邮寄地址: 1、报名电话: 0755-82430772 /82432828 咨询 QQ:304961551 2、现场报名及作品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45号4楼家之福家居总部办公室。
五、大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1名(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入围奖3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除此之外,获奖者将得到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部分获奖作品还将在相关合作媒体上刊登报道。
六、作品主题要求: 1、家居类 (1)新闻事件类:通过记录重要人物、事件、促销活动等新闻画面,反映家居商场促销活动的热烈盛况; (2)品牌家居类:根据家之福各参赛专柜样板房或产品的创意特点,通过摄影手段,展示家居文化的艺术魅力; (3)幸福家庭类:捕捉一家人在家之福购买家居用品的生动照片,体现家之福现场所特有温馨、舒适的购物氛围; (4)优质服务类:通过服务个体或群体以及购物环境体现家之福整体精神面貌和服务理念。 2、模特类 通过人物与现场实景(指定地点)相结合的方式,画面的人物与场景相应相融,以渲染家之福的魅力家居之美。摄影过程中,应注意充分发掘居家产品的人性化设计。
七、活动流程:家之福现场拍摄(11月25日)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上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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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9:30 |
现场签到,领取拍摄证 |
凭证拍摄及午餐 |
9:30-12:00 |
主题拍摄 地点:家之福旗舰店 |
当日亮点: *赛级模特配合摄影创作 *人体彩绘 |
12:00-13:30 |
午餐:翠旺客家王 |
下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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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00 |
主题拍摄 地点:家之福博览中心 |
17:00 |
合影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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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图片作品,对投稿人无专业、性别、年龄、民族、国家与地区等限制。 2、图片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不允许冠以两人或以上名义,即拍摄者必须是作品的直接和单一权利人,拥有其完整的著作权,并对其发布、传播与应用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是一次性拍成的真实照片。凡使用合成、拼贴或其它特技手段制作、加工的非原创作品,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同时,严禁转载、剽窃他人作品,其所涉及的版权、名誉权和肖像权等均由作者自负其责。 4、作品紧扣主题,突出艺术性、技术性及创作力,拍摄现场建议自带补光器材。 5、提交参赛作品可以为单张或组照,一组作品算一张。规格尺寸为8×12英寸的照片,如拍摄器材为数码相机,则要求单张照片有效像素不低于5兆,所有作品可进行色彩、尺寸等方面调整,但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图象。 6、在参赛作品背面,请贴上《家之福家居摄影艺术大赛参赛作品说明表》,并注明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文字说明等(文字说明要简洁、流畅、可读性强,富有创意,控制在300字以内)。 7、获奖者需提供作品底片或电子文件(光碟),否则视为放弃奖项。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大赛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展出、广告宣传等,不再另付酬金。 8、所有参赛作品恕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备份。 9、在比赛期间均持证拍摄,如涉及专柜拍摄,则参赛品牌名称另行通知,自带模特者需预先登记说明。 10、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参赛规则和要求。
九、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2012年12月26日 2、评审成员:邀请中国资深摄影专家。 3、评审形式:由摄影专家集体讨论,对作品无记名投票表决。 4、评审标准: (1)以符合创作主题及参赛要求为基准; (2)突出作品的艺术性、技术性、原创性、创作力; (3)初审41份入选作品中,家居类作品占75%,模特类作品占25%,其中家居类作品中需包含新闻事件类、品牌家居类、优质服务类、幸福家庭类4类主题,家居品类需包含百事通办公家具、博览中心臻品红木馆、欧式家居、现代家居、软床、青少年家居、实木家居等家居品类,每类评选数量不少于1张/组; (4)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作品评选中需包含:新闻事件类、品牌家居类、优质服务类、幸福家庭类、模特类5项主题,每个主题至少1张/组作品。
第四届家之福家居艺术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