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邹伯奇(1819—1869),清代科学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泌冲村人,是一个博通“经史子集”诸学,且“能荟萃中西之说而融会贯通”的百科全书式学者。他精于光学、天文学、数学、力学、声学等学科,在地图绘测和各种天文器械制造等方面也颇有成就,是我国近代科学先驱,被推选为广东历史文化名人。
邹伯奇研制了中国第一台照相机。他利用自己制造的照相机所拍的玻璃底片——自拍像,至今仍清晰可见。他撰写的《摄影之器记》成为世界最早的摄影文献之一,被世人称为“中国照相机之父”。邹伯奇的光学研究成果和其撰写的摄影文献对中国光学、摄影仪器的研制及生产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具有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为纪念中国近代科学先驱邹伯奇的重要贡献,弘扬培育邹伯奇“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创新精神,推动全国创意摄影的发展,发掘推出富有创新理念的摄影佳作,特举办2011“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68幅入展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38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6幅 稿酬各20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0幅 稿酬各10000元; 优秀作品150幅 稿酬各10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本次大展面向全国范围广泛征集,体裁、题材不限。“创意摄影”强调的是结果,鼓励用各种影像技术手段进行创新。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3、投稿作品使用的全部素材必须通过摄影手段获取,并保证其素材和创意是参评者所为。 4、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组照算一幅,每组不超过6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专区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参评作品大图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谢绝本活动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光盘作品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2011“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传真:010—65251661 联系人:周平林 张晓娄
2011“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
作品标题 |
创意说明 |
作者姓名(实名) |
所属摄影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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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