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深圳湾公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深圳湾公园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8月5日全面开园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为展示深圳滨海城市特色,反映深圳市公园建设成果,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决定举办“首届深圳湾公园摄影大赛”及获奖作品展览。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
一、主题
反映深圳湾公园的自然景观和人与自然和谐的人文景观。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2、承办单位:深圳湾公园管理处
3、协办单位:深圳市老年摄影学会、深圳市快乐摄影网
4、协助单位: 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三、作品要求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幅,组照按一幅计算不超过6幅,只接受收电子文件刻成光碟投稿,电子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风格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
2、每幅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年拍摄的原创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电子文件光碟需含原始电子文件,以备核查。如果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1.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2.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3. 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
4.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100元。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展览、印刷的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2、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届大赛评选的作者,举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4、获奖名单在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www.szparks.gov.cn)、深圳市老年摄影学会网站(www.wo198.net)、快乐摄影网站(www.szpichappy.com)及相关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将在深圳湾公园展出。
5、大赛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有解释权。
六、时间安排
1、截稿日期:2011年12月15日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2、作品评选:2011年12下旬
3、获奖名单公布:2012年元月上旬。
4、展览时间:2012年春节。
七、作品递交方式
邮寄或直接送达:
1、深圳市深圳湾公园红树林段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83719833
2、深圳市福田区滨江新村西31栋202室 深圳市老年摄影学会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82245199
201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