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组织: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二、征集图片内容:
1、建筑立面刷新后城区整洁有序的面貌;
2、窗口门户路段整治后形成的景观效果;
3、重要道路和节点的绿化景观亮点;
4、公园、广场建设改造后景观效果;
5、灯光景观工程效果;
6、反映市容环境提升前后对比的图片;
7、反映市容整洁有序的图片;
8、其它反映城市管理工作及突出景观特点的图片。
三、征集时间:7月10日-9月30日
四、评审时间:10月10日-10月14日,届时将邀请深圳市摄影协会、市级媒体记者组成评委团,对参加作品进行评奖。
五、作品要求:
1、彩色数码;拒绝对原像作品进行改变和加工,不反对调整色彩、剪裁等手法;
2、参赛作品格式为JPG格式,作品须提供电子版,像素不小于2MB。
3、每人投搞最多10幅。
4、图片要求2009年10月后拍摄(新旧对比的旧照片不限);
5、已获国家、省、市、区的各类奖项的作品可以参加,但不参与特等及一、二、三等奖的评比;
6、不接受经图像处理软件(PS)修改的图片;
7、参赛者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交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有版权问题责任自负。
8、参赛作品,在上传时必须注明作品标题和说明、作者姓名、通迅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为bacgtp@163.com。联系电话:0755—27754065。
六、奖项设置: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7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85名,奖金各300元。获奖作品将发给荣誉证书一份。
七、相关说明: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而不再付费。获奖者的个人所得税自理。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照片择优在宝安日报专版刊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