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杯”2011兰州国际马拉松赛将于2011年7月3日开跑。摄影大赛作为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的重要配套活动,以“激情人生,美好永恒”为主题,欢迎所有专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前来参加,用镜头记录激情,用照片凝聚感动。
一、活动时间
1、报名和投稿时间:2011年6月18日-2011年7月15日
2、现场摄影时间:2011年7月3日
3、网络上传时间:2011年7月3日-7月15日。
4、专家评委评选日期:2011年7月22日—25日
5、获奖名单公布日期及颁奖日期:由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活动报名
1、参赛者须在摄影大赛官方网站(www.lzmalasong.com)下载参赛须知,签名确定后连同作品寄往:合作摄影机构(www.17u88.com)兰州市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13楼 金色大漠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办。
作品上传邮箱:lzmalasong@163.com
报名及咨询电话:0931-8440808 18993133888
联系人:赵峰 党璇
2、参赛者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下载参赛须知签字确认。
三、评选规则
1、参赛作品要求健康向上,注重人文关怀,充分展现马拉松精神。
2、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1200元
最佳创意奖5名——奖金人民币800元
入围奖,若干名——大赛纪念品一份
四、拍摄内容
1、感动典藏:可拍摄马拉松现场内容,着力捕捉赛事中热爱运动、热爱欢乐以及体现人文关怀等富有感染力的镜头。
2、行行摄摄:平日里随时都可见马拉松的身影,用手中的相机捕捉日常生活中民众跑步的场景,展现马拉松情怀,展示城市之美。
五、参赛须知:
1、欢迎各地专业摄影者及摄影爱好者前来参加,年龄不限。
2、参赛作品数量每人限10张。参赛选手除须按以下要求寄送作品与光盘外,还需通过马拉松摄影大赛官方邮箱lzmalasong@163.com上传参赛照片,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2MB以上,像素1000万以上。
3、寄送的所有参赛照片不得装裱,比赛不接受折叠和磨损的照片。
4、寄送的作品,照片规格为5*7〞(5R),数码作品须同时寄送光盘。参与评选的照片每张大小不得低于2MB。
5、参赛照片将不会返还给参赛者,亦不需寄发收据。
6、比赛不接受数码合成照片及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寄送或上传不符规定之作品皆视为自动弃权。
7、所有离题或不符规定之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之删除。
8、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参赛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的全部损失。
9、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主办单位联系。参赛者所提交作品中涉及肖像权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同时,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10、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赛者递交参赛照片的原有底片(正片或负片)或原有数码影像档案(1000万像数或以上)。如参赛者未能提交,名衔及奖状均不予颁授。
11、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作品及底片,在任何媒体作展览或宣传用途,而毋需向得奖者支付任何版权费用。并有权拒绝接受及取消任何参赛作品的资格,而毋需给予解释。如有争议,以评委会的最后决定为准。
12、所有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处理,不予寄发收据,恕不退稿。
13、颁发奖项与否由评委评定,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
14、参赛者如违反比赛规则,主办方将不予颁发奖品、奖状并取消其所获奖项。
15、参赛者同意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在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16、如有特殊情况,马拉松组委会,冠名商,主办单位,执行单位有权更改比赛规则而毋需给予事先通知,详情可查看兰州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
17、参赛者必须在兰州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及金色大漠网站下载参赛须知,签名确定后作品寄往:合作摄影机构金色大漠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办(www.17u88.com)兰州市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13楼。
18、按照公平、公正、互动的原则,本次大赛以兰州国际马拉松大赛实况现场为拍摄主体,一概不接受场外作品参赛的方式,严禁参赛者以其它类似赛事拍摄作品参赛。
19、参赛选手自带摄影器材。摄影台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选手在上交作品时,将自己拍摄图片命名写于照片正面右下角。并且将作品命名,姓名、联系方式等填写于照片后,统一交由组委会指定点,由组委会封存。
20、 获奖者奖金税收由参赛者根据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21、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摄像报名表.zip
兰州国际马拉松组委会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