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
杨元惺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主席
缪兰英 石城县县委书记
欧阳巧文 石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
黄光庆 石城县政协主席
索亚伦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评选委员会主任:
范小强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秘书长。
副主任:
聂瑞声 学会艺委会主任。
成员:
徐根雄 石城县文广局局长
黄志云 石城县环保局局长、县摄影协会会长
黄慕云 石城县文化馆馆长
比赛目的:以客家石城为根基,以摄影活动为名片,以图片宣传为形式,以摄影比赛为手段,使“中国最美莲乡,赣江源头石城”的美名,在县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得到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 。
参赛对象:国内外专业及业余爱好者均可参与,并可实地创作。
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客家人文、山水风光两大类;每类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不分类,共三十名。
奖金设置:一等奖10000元(要求石城题材);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秀奖500元。获奖和入展作品均发给证书。
时间安排:
1、征稿:2011年5月1日至 7月10日。
2、作品评选:在征稿结束后,由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3、展出时间:2011年7月24日开始。
相关要求:
1、所拍摄的作品以表现石城县客家文化、山水风光为主要创作题材,全面反映石城境内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旅游景点、民俗风情。兼容客家地区、客家人文题材作品。
2、作品内容要求真实且健康文明,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3、每位作者选送参展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作品4-6幅,必须用胶纸连成一起。
4、所有参评作品统一精放10寸(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画幅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不得装裱。
5、请参展作者在每幅(组)作品注明:作品题目、简要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6、参展作品涉及权属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展作品进行展览、出版画册,不另付稿酬。
7、主办单位将对入展的作品统一调底,数字文件不低于4兆(原始文件)。凡不提供原始电子文件或所送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展资格,并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替补。
8、凡参加者视同承认本展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拥有最终解释权。
9、本次活动所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参展作品寄送:
请在信封背面加注“中国?石城首届国际‘客家印象’摄影比赛作品”字样,寄送:江西省石城县文化馆(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华北路20号。邮编342700);电子文档发送邮箱whg470@sina.com;联系人:陈明华,电话:0797-5712470 、1597971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