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作品征集活
动的通知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迅猛,在短短几十年中,我们走过了西方几百年走过的历程,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蒸蒸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发展更是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华诞,形象生动地展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城乡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我中心决定举办“首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市建设信息中心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信息中心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信息中心
黑龙江省建设信息中心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山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江苏省建设信息中心
安徽省建设信息中心
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江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贵州省建设信息中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信息中心
独家网络支持:搜狐焦点网
承办单位:《中国建设信息》杂志编辑部
二、比赛主题
和谐住房城乡 建设美好家园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2010年1月以后创作。
2、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性兼备。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作品按体裁分为新闻纪实类和艺术类,主题包括城镇发展、农村新貌、自然风光、典型人物、人文景观等,题材不限。
四、征稿报名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专业组和业余组,分设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及组织奖等。
六、相关活动
1、采风交流。7月下旬组织部分参赛人员采风交流活动,举办摄影讲座,邀请摄影家授课。
2、举办展览。参赛作品全程网上展示,11月上旬在北京进行优秀作品展览。
3、颁奖典礼。11月上旬在北京举行颁奖典礼。
凡参加本次比赛者,请根据本通知和《首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细则》(附件1)的要求,填写《首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2),按照截稿时间报名。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100835)
联 系 人:张光明 黎林峰 赵 宁 陈桂龙
联系电话:010-58933829、58934572、88082051、58934802
传 真:010-58934811
邮箱地址:Zhanggm@mail.cin.gov.cn
JSLYSYDS@126.com
附件:1. 首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细则
2. 首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摄影比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市民俗摄影学会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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