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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学会会员进行创作、充分利用学会的资源,学会将根据天气情况或学会举办的各项摄影大赛及全国各项摄影大赛征稿有关的活动,不定期进行一些采风创作。组织会员到深圳市各地进行拍摄(详情请参考各活动安排)。</P><P>  官方微博:@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官方微信:shenzhenf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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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由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人民摄影报社、晋城市信息中心联合主办。本届大展秉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用影像记录历史、反映生活、感悟自然,倡导贴近实际,鼓励艺术创新,推动和促进中国摄影事业的繁荣,充分发挥摄影艺术服务社会的功效。”为宗旨。体现摄影记录历史、服务社会的功能,丰富摄影的创作题材,拓展摄影艺术的创作领域,使人们于记录历史并观赏影像之时,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体味生活百味,感受影像艺术的魅力。
 
一、大展主题与作品分类
    本届大展是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及海外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的大型专题摄影展。
1.社会记录类(民俗风情)
以记录生存生活状态为基本内容、以形成历史文献为目标的摄影形式。作品分设单幅、组照分别评选(组照:4幅-8幅/组)。彩色、黑白不限。
2.靓丽晋城类
重点反映晋城宜居、美丽山水风光。彩色、黑白不限。
3.艺术类:以情感表达和审美活动为核心内容的摄影形式,题材包括自然、生态、人像、静物、建筑等。彩色、黑白不限。
 
二、参展规则及作品要求
1.征稿:作者必须在晋城在线(http://www.jconline.cn)网站点击“《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专用收集系统进行网上投稿。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要求以原始大小作品参赛,最小作品不小于3M。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并且有较强的时代感和新颖性。
2.鼓励摄影者用原始精品作品参赛,不限制非写实类照片进行源于真实的创作艺术,无论参赛者用何种相机拍摄的照片均可参赛。参赛者要妥善保存参赛的原始照片,根据主办方需要适时予以提供。参赛作品不能查看拍摄时间的要以文字予以注明。
3.本届大展评选出的全部获奖作品,将在晋城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4.参加本届大展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问题,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5.主办方有权在相关非盈利活动中使用本届大展获奖作品,稿酬不再另付。
6.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在历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大展已经入选及其它赛事获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7.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同一类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8.本届大展将对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组织授予“《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大展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特别贡献奖”。
9.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解释权归《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
 
三、奖项设置
1. 社会记录类:共52幅(组)
其中单幅:36幅
一级收藏1幅,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2幅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3幅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奖30幅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组照:16件
一级收藏1件  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2件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3件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奖10件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2.靓丽晋城类36幅
一级收藏1幅   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2幅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3幅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奖30幅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3.艺术类:共36幅
一级收藏1幅   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2幅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3幅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奖30幅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刘  茜  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郭长青  晋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树峰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主编
霍 玮 人民摄影报社长、总编辑
郭宗泽 晋城市信息中心主任
委  员:刘  伟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副社长
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
蔡焕松 《中国摄影家》杂志艺术总监
李满红  晋城市信息中心副主任
秘书长:刘  伟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副社长(兼)
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兼)
姜 毅  晋城市信息中心新闻部、信息科科长
评委会
聘请著名摄影专家9名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作品评选。复评全过程通过网络直播。
办公室
《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办公室设在晋城市信息中心,负责征稿、咨询等组织工作。
 
五、大展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2011年5月1日
截稿时间:2011年10月31日
评选时间:2011年11月上旬。
 
六、联系方式
姜  毅  电话:0356-2070807,QQ:393693416
路  燕  电话:0356-2070844,QQ:165357685
 

                              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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