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宣传部办公楼影廊摄影图片展示
征稿启事
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相关各市摄影家协会:
为广东省委宣传部办公楼影廊征集80幅摄影图片,以展现广东当代城市建筑景观、广东人文历史自然景观、广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俗),其中“广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部分是国家级的,也有少量是省级的。因上述摄影图片内容分处广东各地,特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相关各市摄影家协会给予协助。
一、征集方法
采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相关各市摄协协助征集和广东摄协向个人征集两种方式。请各市根据分列的标题(如“广州海心沙”)征集当地最好的摄影图片,或请提供拍摄该题目内容的外地作者信息。如未有合适图片,也可请熟悉相关内容的作者专门拍摄(如“东莞寮步香市”)。
二、版权事宜
应征摄影图片仅限于在广东省委宣传部办公楼影廊做展示,由我会签发证书,每幅稿酬300元。
所有应征展示摄影图片之相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凡应征摄影图片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规格要求
1.本征稿不接受组照,统一采用电子文件提交,由我会制作装裱。
A.使用胶片拍摄的,由作者提供高精度(不少于40兆)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
B.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由作者提供精度长边(含正方形)为3000像素边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2.请各位作者同时提供一个WORD文档,在文档中填写好电子表格内容(电子表格见附件,请复制)。
◇请将图片和WORD文档(电子表格)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影廊图片+作者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如下四个邮箱之一:
四、截稿日期
2011年3月3日
五、咨询联络
座机:25738861 25728897
附件:《影廊摄影图片展示登记表》
影廊摄影图片展示登记表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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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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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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