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隆杯”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建设成就摄影大赛章程
一、比赛宗旨:
30年来深圳圆了都市梦;下一个30年,深圳通过城市更新树一个未来的梦。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30年的峥嵘岁月,深圳不仅创造了令人震惊的物质文明奇迹,也创造了支撑特区经济迅速崛起的特区精神。代表着改革、开放、创新、高效、拼搏、包容……的特区精神,不仅激励着一代代深圳建设者开拓进取、继往开来,同时也为这座年轻的城市留下了无数值得珍藏的记忆。
本次比赛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市民,以反应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以来的建设成就及鸿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的发展成果,通过镜头捕捉深圳发展的丰硕成果和优势,展现深圳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深圳摄影学会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局
承办:鸿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三、拍摄内容
反应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以来的建设成就及鸿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的发展成果。
四、参赛细则:
1.作品形式不限,提倡新作,以纪实手法。有新意和艺术空间感染力,作品不能改变现实原貌或作数码后期制作(除色彩.反差调整外),参赛作品规格不大于8X12荚寸,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4幅,不得装裱,反转片需输出照片投稿。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同时提交每幅不小于50兆的TI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不提交电子文档者当弃赛处理。
2.作品背面注明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
3.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均有权调原底片放大作展览、宣传、出版或其他商业用途,不另计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均有权作有偿使用,使用费以入选作品奖金为准。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幅:奖金各10,000元, 证书一份;
一等奖2幅:奖金8,000元, 证书一份;
二等奖3幅:奖金各5,000元,证书各一份;
三等奖5幅:奖金各3,000元,证书各一份;
优秀10幅:奖金各1,000元;
入选100幅:奖金各200元。
(注:特等奖为反应鸿隆地产集团公司相关的作品)
六、鸿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拍摄地点:
1.鸿隆世纪广场---深南东路与和平路交汇处
2.港湾丽都---南山前海路
3.鸿隆广场---宝安80区宝民二路
七、截稿时间:2010年10月20日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评选时间:2010年10月
作品请寄送(注明鸿隆杯摄影大赛):
深圳市笋岗路宝安广场A座17楼F——深圳摄影学会
邮编:518020
联系人:何文戈
电话: 25161411 13418818144
QQ:1029912168
博客:sz13418818144.blog.163.com。
八、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若因内容、肖像版权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作者负责;
2.比赛结果由评委最后决定,不得异议;
3.获奖者个人所得税由本人交纳,主办单位代扣;
4.凡投送作品参赛者,即视为同意本章程所规定细则;
5.本次比赛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鸿隆杯” 摄影大赛及何煌友摄影展于9月6日下午3点在鸿隆世纪广场(和平路与深南路交界) 举行开幕式。本次开幕式可作为摄影大赛部分内容,敬请影友前往拍摄。
详情:网易SZ13418818144.blog.163.com联系电话13418818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