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届“鹤湖新居杯”
客家文化摄影比赛章程
为更好地挖掘客家文化内涵,弘扬客家文化精神,提升鹤湖新居客家民俗博物馆知名度,特举办深圳市首届“鹤湖新居杯”客家文化摄影比赛。
一、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客家民俗博物馆
协办单位:深圳摄影学会 龙岗区摄影学会
二、拍摄内容
1、客家建筑艺术类:客家围屋、客家围龙屋、客家土楼、炮楼、中西合壁建筑、客家村落、方楼、角楼、月池、祠堂、壁画、灰朔、浮刻等。
2、客家民俗风情类:包括客家民俗服饰、生产、生活用具,工艺品、客家美食等物质文化类以及赏灯、婚丧、集市、耕作、贴春联、舞麒麟、舞草龙、舞龙、客家山歌对唱等非物质文化类。
三、作品规格、要求
1、彩色、黑白均可,勿装裱,规格为8x10英寸;
2、作品形式、拍摄年份不限,数量不限;不收组照;
3、作品背后须注明标题、作者(含联系电话)、时间、地点及简要文字说明;
4、作品须报送电子稿,精度为30兆以上,并刻录成光盘随作品一同寄出。未寄送电子稿或因照片达不到精度要求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入选及评奖资格;
5、来稿作品一律不退。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计稿酬;
6、入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参与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家
五、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二名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五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七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三十五名,奖金各500元;入围奖一百名,奖金各2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均发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深圳摄影学会条件之一。
六、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4月25日;
2、评选时间:4月26日;
3、展览、颁奖时间:5月14日。
七、联系地址
1、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17楼F 联系人:何文戈 电话25161411;
2、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路罗瑞合北街一号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 联系人:陈先生(QQ:513065077)、罗先生(QQ:44254442)电话84296437。
附表一:深圳市首届“鹤湖新居杯”客家文化摄影比赛摄影作品分类表
附表二:深圳市首届“鹤湖新居杯”客家文化摄影比赛参赛作品填报表
摄影内容 |
摄影范围 |
征集数量(张) |
备 注 |
建筑特色 |
建筑整体 |
1、客家围屋 |
30 |
要求写明拍摄地点、时 间、名称、
作者、简介(50字以内)、联系电话 |
2、客家围龙屋 |
7 |
3、客家土楼 |
7 |
4、炮楼 |
10 |
5、中西合璧建筑 |
10 |
6、客家村落 |
10 |
|
|
建筑局部 |
1、门楼 |
3 |
2、角楼 |
5 |
3、月池 |
3 |
4、祠堂 |
5 |
5、壁画 |
2 |
6、灰朔 |
3 |
7、浮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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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俗风情
|
非物质文化 |
1、节日 |
3 |
2、婚丧 |
5 |
3、集市 |
3 |
4、舞麒麟 |
5 |
5、舞草龙 |
5 |
6、耕作 |
5 |
7、文化活动 |
3 |
|
|
物质文化 |
1、服饰文化 |
5 |
2、饮食文化 |
5 |
3、生产、生活用具 |
5 |
4、工艺品 |
3 |
5、人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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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类 |
25小项 |
150 |
附表一
客家文化摄影作品分类表
附表二
客家文化摄影参赛作品填报表
作品名称 |
|
摄影时间 |
|
摄影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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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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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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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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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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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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