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二届“兰台杯”
档案人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深档学〔200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活跃我市档案工作者职工文化生活,市档案学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兰台杯”档案人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人员
全市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行业离退休人员。
二、 参赛主题
通过镜头展现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的发展变迁和建设成就,记录深圳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和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展示深圳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风土人情,反映深圳市档案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作品要求思想性和艺术性兼具。
三、 奖项设置
市档案学会组织我市有关摄影专家进行评审。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人民币,优秀奖40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价值80元人民币)。一、二、三等奖不能兼得。所有获奖作品将被深圳市档案馆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一、二、三等奖作品将在市档案学会主办的《深圳档案》上刊登。
四、 参赛作品要求
要求为原创作品,谢绝已经在各类影赛中获奖的作品、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参赛。彩色、黑白、数码、胶片、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参赛作品请务必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参赛作品不得装裱,不得在照片上标有作者姓名。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照片尺寸要求:8×10英寸,正方形8×8英寸,超过要求尺寸不可参加评选。获奖作品需提供不低于40M的TIFF格式数字文件,如达不到要求将取消获奖资格。
五、 送稿地址和截稿日期
送稿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红塔市档案馆11楼1101室
联系人:马庆芳电话:82105540。
截稿日期:2010年6月30日
深圳市档案学会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