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龙岗文产杯”摄影大赛章程
一、比赛宗旨:
本次比赛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以龙岗区文化产业项目及有关资源为主题,通过镜头捕捉龙岗文化产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和有利于今后发展的优势资源,展现龙岗作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重要拓展区、作为深莞惠乃至珠三角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腹地的重要地位。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深圳摄影学会
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承办:龙岗区文化产业协会
三、拍摄内容
1.龙岗区现有的文化产业园区及相关产品:大芬油画村、三联水晶玉石文化村、南岭·中国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宝福李朗珠宝文化产 业园、中国(深圳·龙园)观赏石基地;
2.龙岗区拟打造的文化产业园区及相关产品:龙岗区陶瓷文化产业城、玫瑰海岸婚庆文化产业基地、坂田手造文化街、深圳(龙岗)动漫创意产业园、东方国际茶都、大运文化产业基地、鹤湖新居客家文化产业基地、中国酒店用品文化村(兆能源)、大鹏所城文化产业基地;
3.龙岗区优秀文化企业及文化产品:力嘉包装(深圳)有限公司、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斯达高横岗彩瓷厂、龙岗书城有限公司、浪奇游艇会、创世艺术有限公司、石居坊工艺品有限公司;
4.龙岗区资源与发展优势:历史人文资源、自然山海资源、客家民居古建筑(古村落)、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和大运会机遇。
四、参赛细则:
1.作品形式不限,提倡新作,以纪实手法。有新意和艺术空间感染力,作品不能改变现实原貌或作数码后期制作(除色彩.反差调整外),参赛作品规格不大于8X12荚寸,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4幅,不用装裱,反转片需输出照片投稿。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同时提交每幅不小于50兆的TI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不提交电子文档者当弃赛处理。
2.作品背面注明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
3.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调原底片放大作展览、宣传、出版或其他商业用途,不另计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作有偿使用,使用费以入选作品奖金为准。
4. 宝福李朗珠宝文化产业园内景及产品拍摄时间为:11月21日和28日(周六)上午10:00-12:00。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5幅:奖金各10,000元, 证书各一份;
一等奖1幅:奖金8,000元, 证书一份;
二等奖2幅:奖金各5,000元,证书各一份;
三等奖3幅:奖金各3,000元,证书各一份;
优秀10幅:奖金各1,000元;
入选50幅:奖金各200元。
(注:特等奖为5个现有园区各1幅。)
六、收稿时间: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1日
评选时间:2009年12月中旬
作品请寄送(注明龙岗文产杯摄影大赛):
1.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二楼206室,邮编:518172,联系人:付强,电话:89558786;
2.深圳市笋岗路宝安广场A座17楼F——深圳摄影学会,邮编:518020,联系人:何文戈,电话:25161411、13418818144。
七、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若因内容、肖像版权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作者负责;
2.参赛作品名次由评委最后决定,不得异议;
3.获奖者个人所得税由本人交纳,主办单位代扣;
4.凡投送作品参赛者,即视为同意本章程所规定细则;
5.本次比赛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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