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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音乐厅外的草根乐队----原上草
 
 
图/文:石践
 
 
 
    每逢节假日和傍晚,市民中心北侧。音乐厅东边就成了深圳街头音乐的集中地。据几乎每天下班就来广场散步的市民中心工作人员吴先生说,这里晚上基本上都有4-5个乐队或个人在这里演奏或演唱,逢节假日还会翻倍增加。其中,阵势比较大、人气比较旺的要数原上草乐队了。
 
    我第一次见到原上草乐队演出是在3月4日。那天晚上近十点,卢丽平在书城做完琵琶鉴赏讲座,我们走出书城,恰好看到原上草乐队在广场演出当晚的最后一只曲子。乘着乐队人员收拾乐器和音响的时间和他们聊了一会儿,但是照片基本上没拍成。
 
    清明节下午到图书馆借书,没想到图书馆放假,准备转到书城看看,无意中看到原上草乐队正在广场演出。于是,我挤进人群拍了这么一组照片。
 
    “原上草”典出自“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乐队最初由几个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发起,成员有五六个人,除了吉他、电贝斯和架子鼓,有时还有二胡和笛子,是一支西洋乐与民族乐相结合的乐队。组建没几年,但是成员已经换了好几茬,关键是条件比较艰苦和看不到前途,乐手一旦找到比较好的出路就会离去。平时乐队成员一般下午4时左右就从观澜、罗湖等处的住所赶到这里,演出到晚上听众稀疏时结束,一般是近10点才能打道回府。大件的音响、乐器等物品由包租的出租车拉走,单件的乐器随身携带乘大巴带回去。
 
    尽管这支乐队比较草根,和近在咫尺的音乐厅的演出可谓天上地下,但是他们演唱的内容符合潮流和大众口味,观众还可以点歌,充满自娱自乐的群众文艺的味道,很受市民喜爱。不过,吴师傅也说,这个乐队也就是人气旺,赚钱好像还不如旁边拉二胡的小盲童。说到收入,我看了一下他们充当钱箱的琴盒,里面五元十元居多,装了小半箱。据说,乐手一个月也就能可以赚到三四千元生活费。
据报道,去年这个时候城管部门曾经想将他们驱逐出广场,后来还因此引发了城管、市民和媒体的一场讨论和争议。
 
    城管方认为:市民中心不能成为卖艺中心。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南》,街头卖艺属于“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营业性社会组团擅自进行临时性营业演出”。而且有市民投诉卖艺者噪音太大,破坏市民休闲氛围。同时,众多的流浪艺人扎堆广场而不治理,也容易引起卖甘蔗、卖烧烤、卖零食、玩具等小贩的效法,引发连锁反应。
 
    很多市民觉得:深圳应该包容草根艺术,为草根市民保留娱乐休闲的空间,增加、丰富深圳这座城市的文化元素和文化风景。有人说,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建造的市民中心要用之于民,对卖艺者应该疏、导并举做好规范管理而不应该简单清除。深圳可以学习厦门鼓浪屿,通过考试,对达到级别的乐队进行发牌管理,限定场所、时间、音量进行街头卖艺。对于演出内容低俗不健康的就坚决处罚、取缔;对于低水平的垃圾乐队,市民不给钱,乐队无法生存,自然不撵自走。
 
    一些学者评论: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支持街头艺人。艾菲尔铁塔、巴黎地铁的通道上,演唱的、弹吉他的、拉小提琴的、画画的、摆雕塑的,司空见惯,人家不觉得这些艺术有损市容、有碍观瞻,相反还增加了城市的文化氛围。深圳,也应该给艺人一方天地,这样的街头艺人应该再多一点。学者胡野秋说:“提高市民的文化素质,不可能把全部市民都请到音乐厅去看演出,街头音乐可以使市民接受免费的艺术熏陶,内心会多一点温柔,多一点优雅,城市多一点柔软度。”
 
    最终,因为市民的支持和南方都市报、第一现场等媒体的介入,城管部门对这种广场演出也就眼睁、眼闭地默许了。同时,城管部门也正在寻求合理的管理办法,比如要求他们向文化主管部门递交申请以求拿到合法演出许可等,再如,要求乐队控制音响音量,避免乐声成噪音等等,争取让街头艺术合理存在,也不影响市民生活。
 
 
 
 
 
 
 
 
 
 
 
 
 
 
 
 
 
 
 
 
 
 
 
市民俗摄影学会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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