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做强城市文化的可能
(摘自深圳晚报 记者 郑渝川)
今年春节前后,有媒体转述学者农村调查结论指出,返乡农民工难以适应家乡(农村),其中当然包括家乡务工难以支撑既有消费方式(更不用提有所积蓄)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出行不便、社会治安秩序欠佳、公共卫生服务缺失、商业和文化环境落后。
无独有偶,去年下半年亦有相关报道称,长三角、珠三角一些地方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头,却发现由于新兴城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都市文化氛围的不足,无法保证转型后的企业对中高端经营管理、研发设计人才的吸引力。
这两则新闻报道传达出了一个重要“暗示”:城市文化融合于大众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是都市人在完成安身立命所需的物质基础后充实灵魂的关键依赖。虽然,城市文化的“大众”、“世俗”味道很可能与“个性”相冲突、让人感觉不那么愉快,甚至会有很多人喋喋不休地向往去隐居,但是倘若真正离开城市、脱离城市文化的荫蔽和覆盖(无论这种离开或脱离的姿态是否主动),强烈的不适应感就会充斥在人们的内心。去了西部支教的一位朋友在博客中就向大伙儿诉苦,吐露她是如何怀念深圳的报纸、八卦杂志、地铁广告、“驴友”活动乃至她听不大懂对话的TVB影剧。
城市文化的世俗性、消费性使其具备了商业开发的可能,反过来高度的产业化又可以扩大城市文化传播的有效半径、延续传播内容的生命周期。从更深的意义上看,世俗化、产业化也是增进文化兼容性、多元化的保障,在保护增进弱势群体、传统、民族(宗教)文化方面,其作用要比强烈管制下的人为规划更显著,例如香港出品的影片《天水围的日与夜》,引发都市人对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心灵震撼和深刻反思。
如果在城市文化领域引入“高水平均衡陷阱”的概念,我们就能看到,一些城市很有历史积淀,靠出售景区景点建筑物及相关纪念仪式门票即可获取充裕收入,丰富的文化遗产已经足够人们消费和借以慰藉内心的了,文化创新常常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举动——被等同于有意的破坏或颠覆,所以这些地方的政商学三界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创新”开发的议题,至多搞点“仿古”的小打小闹。
前述三个层面关联起来,其实就能很清晰地让人发现深圳做强城市文化的可能:移民群体来源的广泛、对接现代工业文明、经济和社会体制层面的开放姿态、深度融合广东传统文化和香港都市文化等因素,决定了深圳这座城市的文化多样性、文化融合程度较高、速度较快,并能以(意义)最现代、(技术)最先进、(内容)最全面等复杂形式呈现出来。这种融合、整合的文化结果,和商业领域的创新活力一道,已然构成深圳对外真实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当然,正如之前第三个层面所提到的,历史遗产往往也意味着历史负担,我们需要设问:现代工业文明催生出的深圳城市文化,能否在后工业的信息网络时代继续领先,继续发挥对这座城市的固定住民和流浪者的强大吸引?笔者的见解是:信息网络时代必然深刻地打破工业文明框架下的人文理念、审美意趣、生活和工作方式,只有遵照这些特点,尊重都市文化城市艺术产业的发展规律,放松政府对公民生活、文化秩序的管制,才能够继续保证深圳城市文化的发展活力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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