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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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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四章肖像权对肖像权保护、肖像权合理使用、肖像许可使用等做了明确规定。
作为一名摄影人,对这些新规必须有所了解,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意邀请了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孔霞律师为大家讲述民法典与你与我的那些事。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总承办单位】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讲座时间】2020年12月20日(周日)下午14:30——17:00
【讲座地点】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二楼多功能厅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文谷五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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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请加szfps8,微信报名;
或者电话报名 25728897
【律师介绍】
孔霞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英语专业八级
从事律师工作十二年,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并购交易师及基金从业资格,深圳首批涉外人才库成员,广东涉外人才库成员,专长领域为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业务兼职教授
本项目由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
欢迎各位市民参与、监督并评价,您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项目的改进和提升。
请扫码以下二维码评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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