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康在中国”2007·年轻·梦想摄影活动征稿启事
一、征稿时间: 2007年6月16日至2007年10月20日。 二、参加对象: 社会公众(不受国籍及年龄限制,中外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三、征稿内容: 围绕“2007·年轻·梦想”这一主题,反映当今中国青年、少年、儿童们的积极向上的生活、学习、工作、体育、成长、生存、发展、现状有关的景、情、人和事。 四、征稿要求: 投稿一律为照片(不收电子文件)。 来稿须在信封上附上:“尼康在中国”字样。 参加者国籍和年龄不限。 参加作品需本人拍摄,并用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投稿。 每人限投作品20件。 投稿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单组组照最多不超过4幅,每组以1件作品计算)。 投稿照片一律为8英寸(宽幅照片宽度不限,但高度不得大于5英寸);投稿时不收底片和电子文件。 投稿作品必须在两年内拍摄,且不曾获过任何奖项。 投稿照片:须在背面正下方(以此确定照片上下)贴上 “作品登记表”(获取方式请见下文)。 参加作品不能装裱。 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扫描、打印、输出等)等费用自理。 五、作品登记表获取方式: 网络下载:尼康公司官方网站下载 信件索取:信件内附上写有索取者详细地址的标准回函信封,并贴足邮资,邮寄至:上海市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 《上海摄影》杂志编辑部,并注明“索取作品登记表”字样。 自行印制:在作品背面可以按尼康网站及媒体公布的“作品登记表”进行复制。内容必须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手机、拍摄参数,并签名认可活动章程。咨询电话:021-62484702-22。 六、来稿请寄(送): 《上海摄影》杂志编辑部:上海市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电话:021-62484702-22。 七、截稿日期:2007年10月20日下午16:00(以收到稿件为准)。 八、评选时间: 活动评选时间2007年11月中旬;作品入选者组委会将另行通知并确认领取礼品资格;作品入选者名单将稍后在尼康官方网站www.nikon.com.cn及在各专业媒体和其他网站上发布。作品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入选者的礼品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1名) 尼康D200数码单镜反光相机1台+AF-S DX VR变焦尼克尔 18-200mm f/3.5-5.6G IF-ED镜头 1支 二级收藏作品(3名) 尼康D80数码单反相机套装(内含AF-S DX 变焦尼克尔 18-135mm f/3.5-5.6G IF-ED镜头 1支) 尼克尔特别作品(5名) AF-S VR 变焦尼克尔70-300mm f/4.5-5.6G IF-ED镜头1支或AF-S DX VR变焦尼克尔18-200mm f/3.5-5.6G IF-ED镜头1支(任选其一) 优秀作品(10名) 尼康COOLPIX S500数码相机1台 入围作品(100名) 尼康摄影装备1份 ※ 注: · 组委会有权以同等价值礼品替换以上所有礼品而不事先通知。 · 入选者所获礼品涉及的税金等问题由作者自理。 · 一级、二级收藏作品及尼克尔特别作品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在上海的闭幕式,组委会将向非上海 市的作品入选者提供津贴人民币400元,其余费用自理。 · 领取礼品的时间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过期作废)。 十、附 则: 本次活动列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年度摄影活动,作品入选者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等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摄影》杂志拥有参加本次活动所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公益活动、商业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所摄,作品中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由投稿者自负,并同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其他责任和损失(包括第三方的损失)。活动组委会、参与单位及尼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向投稿人追诉的权利。 评委会根据每件作品拍摄的品质、水平、难度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不会仅因为作品中的拍摄对象而评定。 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违规作品的入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后果的权利。 本次活动来稿不退。 凡参与活动者均被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征稿启事中的各项规定。 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